团闽委工综﹝2016﹞14号
关于开展第二届福建省直机关
青年诵读活动的通知
省直各单位(学校)团委,直属总支(支部):
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、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,回顾党的光辉历程,热情讴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,激发广大机关团员青年爱党爱国爱福建热情,展现省直机关青年在建设新福建中的良好思想境界和精神风貌,团结引领广大机关青年了解党、热爱党,听党话、跟党走,积极投身新福建建设,为我省十三五发展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。经研究,决定举办第二届福建省直机关青年诵读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凝聚正能量,青春颂党恩
二、活动方式
本次青年诵读活动分为比赛和汇报演出两个阶段。5月中旬前进行预决赛,评出优胜作品,6月底抽调部分优胜作品进行汇报演出。
三、活动对象
团组织关系隶属省直团工委的各单位在职青年干部职工,年龄不超过40周岁(含)。
四、时间安排
报名时间:2016年4月15日-4月30日;
比赛时间:2016年5月中下旬;
汇演时间:2016年6月底(初定)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作品主题应契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、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,述党史、缅先烈、学精神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展现省直机关青年在建设新福建中的良好精神风貌;
2.作品形式可涵括诗歌(古诗词、现代诗)、散文、戏曲、杂剧、经典桥段及经典曲目等,鼓励自行创作,具体篇章和形式由选手自行选择。作品时间一般控制在8分钟以内;
3.以厅局(学校)为单位组织参赛,允许跨厅局组合参赛;
4.获得首届省直机关经典诵读比赛一等奖的选手及在校学生不参赛;
5.违反比赛有关规定,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该作品比赛成绩。
六、比赛规则
1.诵读时可加音乐伴奏,伴奏音源由选手自备。
2.作品可根据角色需要,由单人或多人演绎。
3.评分标准:比赛使用100分制,成绩主要由作品内容(20分)、节目形式(10分)、语言表达(40分)、临场表现(30分)等方面组成,最后得分按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计算(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)。
七、奖项设置
比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,发给获奖证书。
八、报名要求
各单位团组织应于4月3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省直机关团工委邮箱:sztgw001@126.com。
联系人:陈昊洲,电话:87832581,18050269109。
附件:第二届福建省直机关青年诵读活动报名表
共青团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
2016年4月14日